记者近日从市教委获悉,因招生简章和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等恶劣行为,11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被市教委通报批评。
按照市教委今年出台的新规,所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进行招生宣传时必须先在市教委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且发布内容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市教委在检查中发现,北京金融学院等11所学校在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类型、学历层次、证书类别、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或不实宣传,甚至个别学校发放的招生简章、广告与备案的版本完全不同,还有的学校擅自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为此,市教委决定对上述11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学校均不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的资质。
市教委强调,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招生宣传。市教委将继续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检查,对未经备案以及虚假招生的简章和广告,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受通报批评的民办院校
现代管理大学
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
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
北京兴华大学
北京黄埔大学
北京金融学院
北京财经专修学院
北京逸仙专修学院
北京应用技术大学 |